日本个人签证(北京领区):
1、护照正本:申请人离开日本时至少仍有6个月有效期。如为更换的护照,请同时提供旧护照,护照上必须要有本人签名。
2、个人资料表:请客人务必认真如实完整的填写。个人资料表上要有家庭成员的记录,父母的姓名(如去世,也必须提供姓名并注明),配偶及子女的姓名和出生年月日。并提供真实的公司地址,电话(必须有人接听,并可以找到申请人本人),传真,宅电及手机,职务(必须填写),领导人姓名及职务(不可为申请本人并要提供抬头纸,领导人签名一致),月薪收人,是否自费。
3、近期白底护照照片4张。
4、经济担保证明:
A 存款证明原件(银行开具的正规格式,每人三万元以上,冻结至少3个月)和近6个月的有多笔往来记录的活期存折复印件或近6个月的对账单原件或近6个月的银行出具工资单,余额在一万元以上。
B 房产和车产的复印件:房、车、对账单至少提供两样。否则不能送签,这三样中若没有其中一样的需要客人写说明并签字。对账单余额至少一万元,最近半年的来往记录,并更新到送签当月,信用卡对账单无效。另外强调一点,房产证明不能是公租房,租赁房的合同。租房的合同视为无房。如果本人名下无房产,可以提供配偶、父母或子女名下的房产,并附证明关系的材料。
5、公司白信函纸4张。要求抬头纸上必须盖有公司的红章,印有抬头(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电话及传真,并有领导人签名及领导人的职务(领导人不能是申请人)。如果是无业人员请提供出资人的担保信原件。
6、真实正确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需有当年年检章)。事业单位,政府机构请提供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红章。
7、全家人户口本复印件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9、结婚证复印件或离婚证复印件
10、如果签发地是非北京领区的,在北京领区工作,必须提供暂住证原件,暂住证必须是有效期到送签日还有效的至少半年前做的暂住证。
11、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无需再提供公司空白信函纸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无工作的客人或学生,提供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公司担保纸2张和他们的经理担保证明(见第四项)
13、18岁以下的学生及儿童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A 出生证明公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必须进行公证,应该清楚的注明父母的姓名,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点,应附有意大利文翻译件
B 如果未成年人不是由父母双方陪同或只由父母中的一方陪同或有父母双方陪同时:
(1)允许离开中国领土的父母许可证明公证书,必须进行公证。见日本版的出国声明书,严格按照日本使馆的要求做
(2)离婚证明,对于离婚的父母来说,必须注明对孩子的抚养问题
(3)出生证的复印件。注意:所有的公证书必须经本使馆承认的唯一认证机构——中国外交部认证。
放假证明原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放假证明(放假证明必须有学校领导人的签名,学校名称,地址,电话及盖章以及学生出国的具体时间)
14、流动人员:如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公司所在地(省份)不一致需提供半年有效期的暂住证原件
15、非中国籍人士:提供有效的外籍人员在华居留证以及本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16、如果客人不能提供完整的资料送签证,请说明不能提供的原因,并签字
具体价格及事项,请电话咨询:18135668215 0379-6018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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